《彭水自治县推进 “十四五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 政策 解读
为持续推进我 县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,进一步健全改革制度机制,强化各项改革措施落实,全面完成 “ 十四五 ” 总体目标任务, 现将 《 彭水自治县推进 “十四五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 有关政策 作如下解读。
一、 出台依据
根据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(试点)的实施意见》(渝府办发〔 2016 〕 150 号)、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 2019 〕 1074 号)、《重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》的通知(渝发改价格〔 2020 〕 1730 号),及《pg电子麻将胡了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彭水府办发〔 2018 〕 212 号) 等文件 要求。
二、 目标任务
牢牢锁定 2025 年前基本完成本县 15.24 万亩有效灌溉面积改革任务的总目标,对标对表中央改革部署和全市工作要求, 2024 年全面完成改革目标任务并验收达标。其中: “ 十三五 ” 改革任务 6.3 万亩,实际完成 2.98 万亩, “ 十四五 ” 改革任务 9.26 万亩( 2021 年下达改革面积 3.08 万亩, 2022 年下达改革面积 3 万亩, 2023 年下达改革面积 2.16 万亩, 2024 年下达改革面积 1 万亩)。具体目标为:
1. 全县改革覆盖面达到有效灌溉面积的 65% 以上;
2. 改革区域供水计量设施配置率达到 90% 以上;
3. 全县农田水利工程确权颁证率达到 85% 以上,改革区域农业水权证核发率达到 90% 以上;
4. 改革区域农业水费收取率达到 95% 以上;
5. 改革乡镇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全面建立。
三、改革范围
以配套较为完善的大型灌区、中小型灌区和有灌溉功能的中小型水库等水源工程为单元,依托高标准农田、高效节水等建设项目,分类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。一是打造自动化、智能化、现代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。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设、运营和管护农田水利工程。二是将耕地已流转的农业产业园、特色林果业区等纳入改革范围,开展现代农业水价改革工作。三是将耕地未流转、属于水利工程有效灌溉范围的传统农业种植区纳入改革范围,开展传统农业水价改革工作。
四、 部门职能职责
县发改委负责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有关工作;县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;县水利局负责完善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供水计量设施,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,加强用水管理,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建立健全田间工程管护机制等工作;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,完善田间工程和用水计量条件,指导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节水农业发展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