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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索引号 ] 115002430091532493/2023-00011 [ 发文字号 ]
[ 主题分类 ] 乡村振兴;奖励补贴 [ 体裁分类 ] 工作动态;公告公示
[ 发布机构 ] 彭水县大垭乡
[ 成文日期 ] 2023-06-12 [ 发布日期 ] 2023-06-12

关于下达2023年度“就业帮扶车间” 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
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
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   政  局

 关于下达 20 23 年度 就业帮扶车间

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

彭水自治县信息化扶贫服务中心

现将 20 23 年度 “就业帮扶车间”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下达给你单位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计划

本次下达 20 23 年度 “就业帮扶车间”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 2 个,包括 2022 年已认定的妙颜农业有限公司剩余 50% 建设补助资金 15 万元, 2023 年拟计划新增 1 个,建设补助资金(第一期) 15 万元,共计计划资金 30 万。

二、资金用途

资金用于认定为 “彭水自治县就业帮扶车间”之后的一次性建设补助。

三、绩效目标

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“就业帮扶车间”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》(彭水乡振发〔 2022 34 号)要求转化村集体资产,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,带动区域经济发展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资金的使用须符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,严禁挪作他用。严格按照《关于做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渝人社发〔 2022 21 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“就业帮扶车间”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》(彭水乡振发〔 2022 34 号)要求,及时发放给补助对象。
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

20 22 12 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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