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政务公开 >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> 履职依据 > 政策文件
[ 索引号 ] | 11500243009153396L/2022-00006 | [ 发文字号 ] | 联合府发〔2022〕21号 |
[ 主题分类 ] | 环境监测、保护与治理 | [ 体裁分类 ] | 公文 |
[ 发布机构 ] | 彭水县联合乡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2-05-31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2-06-06 |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岩危岩523省道栏杆值守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
关于印发马岩危岩 523 省道栏杆值守人员
考核办法的通知
各相关办室及值班值守人员:
由于马岩危岩发生多次垮塌,威胁危岩下方的 523 省道过往行人及车辆,为了保障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,我乡特在马岩危岩下方 523 省道两端入口处设置了值班值守点,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,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彭水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
2022 年 5 月 31 日
为认真落实马岩危岩值班值守人员安全监管责任,有效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一、 马岩栏杆值守人员的主要职责
(一) 值班人员需全天候 24 小时轮流值班值守,电话保持畅通,不得擅离职守。
(二) 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,如有强行闯关的车辆和行人必须登记,准确填写记录的相关内容,所有记录妥善保存,做到有据可查。
(三) 值班人员态度端正,着装整齐(穿反光背心,不准穿拖鞋),妥善保管相关物资,值班室内外摆放有序,干净整洁。配合监测单位做好监测,有险情第一时间报告政府,在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应急处置。
二、马岩危岩栏杆值守人员考核细则
(一) 在值班值守工作期间内,经群众举报或现场查岗,发现未在岗在位的一次扣 2 分,离岗超过 30 分钟扣 5 分,离岗超过 1 小时扣 10 分,离岗超过 2 小时及以上扣 20 分并调整责任人。未穿反光背心一次扣 1 分。
(二) 值班期间电话保持 24 小时畅通,值班值守期间不接电话,一次扣 1 分;上级监管部门抽查时不接电话,一次扣 3 分;不接听电话且超过 30 分钟不回复电话扣 10 分并调整责任人。
(三) 值班值守期间,私自开杆放行,一次扣 10 分,若造成事故扣 20 分并调整责任人,同时追究责任人有关责任,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。
(四) 发现险情不及时报告的一次扣 10 分。
三、考核方式
(一) 考核实行月统计,由乡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考核。
(二) 考核细则共计 100 分,扣完为止。每扣 1 分按 50 元扣发劳务补贴。
(三) 本考核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国务院部门网站
地方政府网站
市政府部门网站
区县政府网站
其他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