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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索引号 ] | 11500243009153628L/2023-00004 | [ 发文字号 ] | 渝建〔2023〕4号 |
[ 主题分类 ] |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| [ 体裁分类 ] | 公文 |
[ 发布机构 ] | 彭水县住房城乡建委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3-02-14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3-02-14 |
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《重庆市跨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渝建〔2023〕4号
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重庆市民政局
关于印发《重庆市跨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区县(自治县)人民政府,两江新区管委会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、万盛经开区管委会,市级有关部门:
为加快推进市级重大建设项目,规范跨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,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,根据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和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》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《重庆市跨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》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重庆市跨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
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
2023年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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