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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索引号 ] 11500243009153628L/2023-00004 [ 发文字号 ] 渝建〔2023〕4号
[ 主题分类 ]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[ 体裁分类 ] 公文
[ 发布机构 ] 彭水县住房城乡建委
[ 成文日期 ] 2023-02-14 [ 发布日期 ] 2023-02-14

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《重庆市跨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渝建〔2023〕4号

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重庆市民政局

关于印发《重庆市跨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各区县(自治县)人民政府,两江新区管委会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、万盛经开区管委会,市级有关部门:

为加快推进市级重大建设项目,规范跨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,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,根据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和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》《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《重庆市跨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》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重庆市跨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

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       重庆市民政局

2023年1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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