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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索引号 ] 1150024300915003XY/2022-00001 [ 发文字号 ]
[ 主题分类 ] 其他 [ 体裁分类 ] 其他公文
[ 发布机构 ]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
[ 成文日期 ] 2021-12-31 [ 发布日期 ] 2022-01-05
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

彭水 苗族土家族自治 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

2018 9 月,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(以下简称 三调 ),以2019 12 31 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。我县 三调 全面采用优于0.2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,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无人机等新技术,创新运用 互联网+调查 机制,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,历时3年, 近百 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,汇集了 39.8 万个调查图斑数据,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。

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:

(一)耕地85314.51公顷( 1279717.65 亩)。 其中,水田11060.04公顷( 165900.00 亩),占 12.96 %;旱地 74254.47 公顷( 1113817.05 亩),占 87.04 %;无水浇地。从区域分布统计, 6.49 %的耕地分布在桑柘镇, 5.37 %的耕地分布在保家镇 4.77%的耕地分布在郁山镇, 4.50 %的耕地分布在靛水街道。

位于2度以下坡度(含 2 度)的耕地 645.28 公顷( 9679.20 亩),占全县耕地的 0.76 %;位于 2 6 度坡度(含 6 度)的耕地 4611.94 公顷( 69179.10 亩),占 5.41 %;位于 6 15 度坡度(含 15 度)的耕地 34157.42 公顷( 512361.30 亩),占 40.04 %;位于 15 25 度坡度(含 25 度)的耕地 25129.55 公顷( 76943.25 亩),占 29.45 %;位于 25 度以上坡度的耕地 20770.32 公顷( 311554.80 亩),占 24.34 %。

(二)园地3034.88公顷( 45523.20 亩)。 其中,果园1704.53公顷( 25567.95 亩),占 56.16 %;茶园 202.91 公顷( 3043.65 亩),占 6.69 %;其他园地 1127.44 公顷( 16911.60 亩),占 37.15 %。园地主要分布在保家镇,占全县园地的 8.68 %,其次是靛水街道,占全县园地的 8.59 %。

(三)林地262421.08公顷( 3936316.20 亩)。 其中,乔木林地209622.85公顷( 3144342.75 亩),占 79.88 %;竹林地 3045.43 公顷( 45681.45 亩),占 1.16 灌木林地48944.44公顷( 734166.60 亩),占 18.65 %;其他林地 808.36 公顷( 12125.40 亩),占 0.31 %。林地主要分布在靛水街道,占全县林地的 6.13 %,其次是普子镇,占全县林地的 5.04 %。

(四)草地1540.99公顷( 23114.85 亩)。 其中,天然牧草地1.09公顷( 16.50 亩),占 0.07 %;其他草地 1539.90 公顷( 23098.35 亩),占 99.93 %;无人工牧草地。草地主要分布在联合乡,占全县草地的 15.14 %,其次是黄家镇,占全县草地的 6.50 %。

(五)湿地422.91公顷( 6343.65 亩)。 湿地是 三调 新增的一级地类,我县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。湿地主要分布在保家镇,占全县湿地的30.43%,其次是郁山镇,占全县湿地的 13.78 %。

(六)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858.77公顷( 192881.55 亩)。 其中,建制镇用地1247.30公顷( 18709.50 亩),占 9.70 %;村庄用地 10985.08 公顷( 164776.20 亩),占 85.43 %;采矿用地 525.25 公顷( 7878.75 亩),占 4.08 %;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101.14 公顷( 1517.10 亩),占 0.79 %。汉葭街道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最大,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 7.71% ,其次是靛水街道,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 7.61%

(七)交通运输用地5152.61公顷( 77289.15 亩)。 其中,铁路用地125.62公顷( 1884.30 亩),占 2.44 %;公路用地 1263.11 公顷( 18946.65 亩),占 24.50 %;农村道路 3750.96 公顷( 56264.40 亩),占 72.81 %;港口码头用地 12.42 公顷( 186.30 亩),占 0.24 %;管道运输用地 0.50 公顷( 7.50 亩),占 0.01 %。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保家镇,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 8.56% ,其次是汉葭街道,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 6.51%

(八)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83.67公顷( 79255.05 亩)。 其中,河流水面3718.45公顷( 55776.75 亩),占 70.38 %;水库水面 307.33 公顷 4609.95亩),占 5.82 %;坑塘水面 307.86 公顷( 4617.90 亩),占 5.82 %;沟渠 733.36 公顷( 11000.40 亩),占 13.88 %;水工建筑用地 216.67 公顷( 3250.05 亩),占 4.10 %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保家镇,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 9.66 %,其次是鹿角镇,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 8.23 %。

三调 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,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。 三调 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,也反映出耕地保护、生态建设、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,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。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压实 地方党委和政府 耕地保护责任,实行党政同责。要坚决遏制耕地 非农化 、严格管控 非粮化 ,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。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。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。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。要坚持系统观念,加强顶层规划,因地制宜,统筹生态建设。要坚持节约集约,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,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。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,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。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,大力推广节地模式。

三调 成果是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、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。要加强 三调 成果共享应用,将 三调 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、统一底图,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彭水自治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
彭水自治县统计局

2021 12 3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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