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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索引号 ] 11500243MB1675106E/2023-00023 [ 发文字号 ]
[ 主题分类 ] 其他;农业、林业、水利 [ 体裁分类 ] 其他
[ 发布机构 ] 彭水县农业农村委
[ 成文日期 ] 2023-11-03 [ 发布日期 ] 2023-11-03
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全额投资类项目(第二批)评审情况的公示
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

关于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全额投资类项目(第二批)评审情况的公示

按照县委、县政府工作部署,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根据有关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,我委及时拟发了项目申报通知并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。

按《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彭水农发[2022]110号)文件精神,经业主自主申报、乡镇(街道)推荐、县级统筹,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,会同县财政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林业局、县规资局、县发改委等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工作负责人及有关专家,召开了2023年乡村振兴农业类项目专题评审会议,县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参会。严格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 正、择优评比”的原则,根据县域产业布局和有关管理办法精神对申报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。经业主单位结合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确定:由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“2023年保家镇东流村标准大棚建设项目”等共计7个乡村产业振兴项目,通过评审。项目总投资820万元,涉及财政资金820万元。现将评审结果情况公示如下,并接受社会监督,项目建设计划及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。

监督举报电话:

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:12345;

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:78856705;

县农业农村委: 78842269,78848783;

县财政局: 78449580;

县乡村振兴局:78442457。

附表: 2023 年乡村产业振兴全额投资类项目(第二批)评审情况汇总表

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

2022 年12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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